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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 2020 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 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0-11-04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91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企业自主创新、培育新动能,实现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要求,从今年开始,我会从原开展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转向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经研究决定,现组织开展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工作,遴选出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 凡在广东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的产品及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以上文件均可在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下载:http://www.gdhte.cn/)均可申报。
    (二)申报的产品须为近三年研发并销售,且经过国家授权检测部门的认定。
    (三)申报产品要求拥有知识产权,产权归属明晰,并在其申报产品生产过程中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四)产品及其生产过程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二、申请材料要求
申请材料包括纸质材料与电子文件两部分。
   (一)纸质材料(基本资格材料+选择类别证明材料)
基本资格材料:
    1.《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
    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反映企业申报的产品及其核心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科发火〔2016〕32号文)规定的范围,或产品属于《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版)》范围。同时注明该申报产品是否属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的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是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是否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200-300字说明。
    4.产品生产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年产品销售发票及合同、检测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软件类产品可不提供)。并附上申报产品的图片。证明材料名称须与申报产品名称基本相符,名称差异较大的要作说明。 
    5.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材料: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有效期内知识产权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以及近一年度缴费收据;通过转让、受赠、并购取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相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材料。
    若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并需提供其他权属人同意该企业使用本知识产权申报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的声明,所有权属人需加盖公章。按有关部门划分的Ⅱ类评价知识产权在申请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时,作为申报产品佐证材料仅限使用一次。 
    申报企业使用软件著作权作为佐证材料,须同时提供证书及软件运行截图。
    6.产品及其生产过程涉及对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需要提供环境保护部门的检测报告或已整改并经批准等相关文件。
    7.企业研发组织管理能力:研发组织管理制度、研发机构设置及主要设备(提供图片)。
   选择类别证明材料(三选一)
    1.国内先进水平:
    提供国内同类产品技术标准、申报产品质量标准、国内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2.国际先进水平:
    提供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标准、申报产品质量标准、国内外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3.国内首创可替代进口:
    提供国内外同类产品技术标准、申报产品质量标准、科技查新报告、发明专利、可替代进口产品说明以及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同类产品对比分析报告。
(二)电子文件
申报单位电子文件包括《申请表》和《申报单位产品汇总表》。
     1.《申请表》用于申报产品的填写,每一件产品填写一份《申请表》。
     2.《申报单位产品汇总表》要求将本单位申报的所有产品按要求汇总(申报数量为单项也需填写),并选择申报类别。
     3.电子文件只需提供Word格式的《申请表》和Excel格式的《申报单位产品汇总表》,附件材料不录入电子文件。每一个申报单位将电子文件打包在一个文件夹并以“XX单位 名优高新产品申报材料”命名,发送到所在地级以上市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系人邮箱。
     4.电子文件及申报的纸质材料名称必须一致,否则无法进入评审。
三、申报程序
  (一) 各申报单位可从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网站(http://www.gdhte.cn/)下载和填写《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2020年版)》(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和《申报单位申报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以下简称《申报单位产品汇总表》,附件4),并按《申请表》后“企业申报材料附件”的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二)完成《申请表》填写并打印,与相关申报证明材料、附件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报送至当地受理部门。
       (三)完成《申请表》与《申报单位产品汇总表》的填写后将电子版发至受理部门联系人邮箱。
四、申报时间
   (一)企业报送材料至当地受理部门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30日。
   (二)请各市受理部门于2020年12月7日前统一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协会受理窗口,《申请表》与《地级以上市申报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电子版汇总发送到省高新技术企协会联系人邮箱。
    五、经专家评审后,拟通过认定的产品名单将在协会网站(http://www.gdhte.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请企业认真核对企业及申报产品名称。公示期过后,将在协会网站正式发布通过名单,请申报单位留意我协会网站。经认定的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有效期为3年。
     六、2020年广东省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只受理一批次,请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及相关负责单位做好辖区内企业的组织申报工作。各个地级以上市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系人见附件6。

附件: 

1. 名优高新技术产品评选申请表(2020年版)
2.《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2016)》
3.《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9年)》
4.申报单位申报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
5.地级以上市申报2020年名优高新技术产品汇总表
6.各地级以上市名优高新技术产品申报联系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