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示企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传真:010-68209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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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认定机构2025年认定报备的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
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