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
0769-28331396/13416900717
了解最新资讯,了解同行资讯
了解同信集团
所在位置:主页 > 资讯中心
本期热点项目(高企认定、省技改项目)
分享到:
文章来源:未知 日期:2021-04-21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74

一、广东省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1、申报时间
第一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5月16日
第二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7月16日
第三批网上申报时间截止:2021年8月26日
2、申报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三)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四)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五)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六)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3、资助标准
对申报2021年高企认定且进入广东省技术厅已受理申报材料环节的企业给予不超过2万元申报奖励,对通过2021年高企认定的企业给予不超过1万元认定奖励。

 

二、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项目

1、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24日
2、申报条件
(一)设备奖励方式入库要求
(1)设备事后奖励:
1.项目及申报奖励的设备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支持。
2.项目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若备案证发生变更,企业提交变更时间应在前备案证项目建设期内。
3.奖励的项目设备为自项目原始备案通过日后至完工日期间购置的设备(以发票等合法票据的时间为准,票据不含税),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项目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申请延期的,自申请延期通过日后算起。
4.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500万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企业项目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总额(不含税)不低于500万元
5.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2)设备事前奖励:2021年6月30日(含)前完工并通过验收的2019年设备事前奖励项目。
(二)贷款贴息方式入库要求
1.项目未获得省财政资金支持,项目申报的贷款未曾获得省财政资金贴息支持。
2.贷款资金用于所申报项目建设。
3.项目在2020年7月1日(含)至2021年6月30日(含)期间完工,且完工日期在项目备案证建设期内。
4.项目投资按规定纳入技术改造投资统计。
5.企业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低于60%。
6.有符合贴息范围的借款合同、相对应的借款合同借记凭证(借款借据、记账凭证)及利息单等凭证,发行企业债的,提供申请发行企业债的文件、省级金融监管部门的审批文件、招募书、发行文件等相关材料。
3、资助标准
(一)设备奖励
设备事后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设备更新项目按珠三角地区不超过设备购置额的20%进行奖励,单个项目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设备事前奖励:项目完工并通过验收后,按实际设备购置总额核算奖励金总额,并按规定拨付奖励资金余额,如前期拨付的奖励资金超过实际核算的奖励金总额,则收回多拨付的资金;到期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收回前期已拨付资金。该项目最终所获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按原计划设备购置总额核算的奖励额度。
(二)贷款贴息
支持方式为贷款贴息。贴息率根据年度贴息资金预算控制指标和当年贴息资金申报需求等因素确定,最高不超过当年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贴息时间原则上按项目建设期限贴息,但最长不超过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来源:科兜网)